如何認領
代理認領:若由他人代為認領,認領人須持有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件
注意:貴重物品或具名之有價證券,需由所有人親自領回。本購物廣場恕不負保管責任
遺失物管理流程
(1) 遺失物在自拾獲日起十五日內公告招領,本購物廣場將分類保管
(2) 價值超過NT$500,若超過公告招領期限,物品將移交給【溪埔派出所】需自行向派出所查詢認領
(3) 價值低於NT$500,若超過公告招領期限,物品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或變賣之價金
(4) 證件、手機、現金:於三日內交存【溪埔派出所】處理
(5) 易腐物品:為保持環境衛生,本公司將逕行拋棄
【溪埔派出所相關資訊】
電話:07 656 1044
地址:840高雄市大樹區溪埔路77號